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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策略解析与实战应用(调解谋HASH GAME - Online Skill Game ET 300略基础篇——“三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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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策略解析与实战应用(调解谋HASH GAME - Online Skill Game ET 300略基础篇——“三知”策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3-29 10:21:26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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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策略解析与实战应用(调解谋HASH GAME - Online Skill Game GET 300略基础篇——“三知”策略)

  江湖路险,人心难测,解纷之人要想在充满矛盾和冲突的世界中脱颖而出,不仅需要基本常识和基础知识以及敏锐的洞察力,更需要一套系统、科学的方法来指导完善解纷思路。为此,本文作者将初中数学“三知”解题思路应用于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多年经验提炼总结为“三知”策略,并结合案例从三个维度出发,深入剖析,旨在为调解领域从业者提供多元化化解思路,引导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灌输解纷活动中,使当事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与道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⑴内容及意义:“知情”是解纷思路的起点,也是思维框架的主要维度,它反映了掌握矛盾纠纷总体情况的全面性。首先,采取与当事人、第三方交流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收集必要的信息,初步了解事件起因、发展过程、事发地环境状况、当地社会风俗、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诉求及理由、相关证据等方面的内容;其次,运用逻辑思维、横向思维、批判性思维等方式分析已知信息的逻辑性和社会常理性,并结合当事人的言行,判断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从而初步推断事实和真相的存在或可能性;最后,彻底理解案件的背景和具体情况,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核心和纠纷的本质、规律,识别出所存在的风险,使自身能够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看待问题,并根据分析所推断的结论提出应对措施和风险应对策略。综上所述,“知情”要素分析是为制定具有个性化、针对性的化解实施方案和作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以及数据支撑,确保化解方案能够切中要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避免解纷过程中的无效沟通,亦为后续的解纷工作奠定牢固基石。

  ⑵解析(核心:拆分+归纳):一是查寻事件起因、发展过程。通过与当事人和第三方交流询问案件有关情况,初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事实或真相暂不作出判断,待解纷过程中逐一佐证。二是分析当事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证据。了解证据的来源渠道,并采用逻辑思维和运用法理及结合所了解的事情经过分析证据的可靠性、合法性,但仅作参考。同时,结合当事人的言行,初步判断其诚信及道德品质,为后续制定精准的化解实施方案和规避风险提供数据支撑。三是了解事发地环境状况。搜集与事件有关的周围环境、情况等方面证据,即环境证据。解纷工作中的环境证据就是佐证与其他证据和事实或真相,有助于理解案情和初步判断当事人的道德品质。四是知晓社会风俗。了解当事人和事发地的风俗,初步理解涉事地、涉人所在地的道德观和当事人的思维、行为模式,为引导其思维方式的转变和后续有效沟通提供依据。五是掌握当事人基本情况。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状况、成长环境、社会地位、文化程度、性格、经济状况等,进一步理解当事人的思维、行为模式和人文价值观、道德观,为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化解实施方案提供保障。六是探问当事人诉求。了解各方立场和需求及情绪状态,并罗列出其认同事项和非认同事项及争议焦点,分析诉求的合法、合情、合理性,并查找双方或多方诉求差异形成的原因,为后续实施针对性的解纷措施提供基础方向。七是信息整理并分析。首先,将初步分析后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归并,从而形成新的信息,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的需求;其次,对新的信息采用批判性思维不断地问“为什么”,甄别出不符合逻辑和有悖常理之处,就能通过纠纷表面现象查明深层次的原因和识别出所存在的风险,从而完成事实或真相的初步推断;最后,根据已知信息所推断出的结论,提出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策略,为后续制定具体实施步骤提供清晰的路径。综上所述,“知情”是解纷基础,用于构建全面视角,识别核心问题(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和抓住关键人物(影响当事人的决策意见之人或作出决策之人)以及看透纠纷本质,从而准确地把握解纷方向,避免陷入片面的思维方式误区和误入风险雷区,确保解纷工作公允。

  ⑴内容及意义:“知点”是解纷思路的中端,也是思维框架的重要维度,它反映了矛盾纠纷所涉及的知识的熟练认知程度。首先,对事件所涉及的内容联想到纠纷类型和特点、法律法规规章和不成文法及当地政策、乡镇街道和县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道德伦理规范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其次,采用网络搜寻、书籍和档案查找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处理,确保“知情”要素分析所推断的结论及应对措施和风险分析及防控的准确、合理、可行;最后,精准把握矛盾纠纷所涉及的知识点,确保后续解纷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有规可参,为化解解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综上所述,“知点”要素分析能快速、高效地引导当事人认清形势和正确认识问题本质以及正视困难、问题,为达成共识提供有效的知识支撑。同时,解纷者在解纷活动中体现的专业性,增强了解纷的权威性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以及进一步获取当事人的信任感,夯实了后续的解纷工作基础。

  ⑵解析(核心:联想):一是矛盾纠纷类型和特点。根据事件具体内容,确定纠纷类型,了解固有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理解该类型纠纷解纷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处理原则,在后续沟通过程中做到精准有效,并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使决策和制定具体的化解实施步骤有明确方向,进而增加决策的理性。二是事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条款、不成文法和当地政策。根据事件了解所涉及的当地政策和《民法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法律条款、习惯法、判例、法理等,并理解适用原则,为化解纠纷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和基础性法治保障,同时帮助当事人基于准确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进一步获取当事人的信任,提升解纷工作的权威性。三是事件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县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了解矛盾纠纷化解、信访工作流程,理解“属地管理、属人管辖”原则,合理借助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事项以“管人为主、管事为辅”和县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事项以“管事为主”的力量,巧用调解方法与技巧,适时做好分步化解和稳控工作,有效避免人为犯错,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激化和转化,进而提升事件的掌控力、化解力、防控力,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涉事地和涉人所在地的道德伦理规范。了解事件所涉及行业内和当地的不成文规定及处理问题的方法方式、特定情境下的规则、涉事地的社会秩序、涉事地和当事人所属地人文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及风俗习惯等,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化解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综上所述,“知点”就是基于现有所涉及的知识点,验证前步分析、判断是否正确合理和为后续按“知规则”制定多元化化解实施方案做好铺垫。它作为“三知”策略的一个重要中端,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衔接和转换作用,从根本上反映了解纷者所掌握知识的匮乏和熟练程度,间接影响解纷合意生成。

  ⑴内容及意义:“知规则”是解纷思路的终点,也是思维框架的关键维度,它反映了掌握规则的熟练程度及其适应性。首先,全面了解矛盾纠纷所涉及知识的概念、原理、规则等,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和背后的逻辑,使自身具备各种规则意识;其次,严格执行以法律规则为底线,不局限于单一规则的合理运用,认同综合利用其他规则来分析和解决纠纷的多样性,灵活运用各项规则来设计多元化解纷方案,以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再次,对所推断的结论及应对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整理、排序,并依此制定化解实施方案的步骤,确保每个步骤都具体可执行;最后,引导当事人敬畏、遵守、维护各项规则,并帮助其更好适应当地环境和融入当地生活,促使双方或多方快速、高效地达成共识,避免因单一规则的运用导致新的纠纷和误解。综上所述,“知规则”要素分析能使自身精准掌握社会规则,为决策提供行动指南,有效保护,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纠纷,提高解纷工作质效,保障化解方案的合法性,增强调解结果的执行力,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⑵解析(核心:兼顾):一是树立规则意识。规则涵盖了行为准则、标准和要求、违规后果等方面内容,是人们在特定环境中行为决策的指南。作为解纷者必须具备规则意识,以坚守不违法的底线和维护道德标准为出发点,认同解决方案的多样性,才能为当事人提供丰富的选择和更大的可能,以及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中形成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优意识。二是理解社会规则。全面掌握事件所涉及的知识点,彻底理解社会规则和程序以及人性的规律,才能在真正意义上认清矛盾纠纷的事实或真相,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引导当事人认识各项规则的作用及重要性,帮助其在矛盾纠纷中更好地定位自己和融入社会。同时,有助于解纷者做出明智的决策和制定化解方案提供规则框架。三是保持名利平衡。根据“知情”要素所推理推断出的核心问题和抓住的关键人物以及其他结论,遵循事物运行发展本质规律,以法律为基础,兼顾其他规则和顺应人性,在多元考量中寻找不同利益、需求或限制条件的平衡点,确保当事人和参与解纷之人获得的名利不会损害个人的内在价值和外部的社会关系,同时为确定合法、合情、合理的化解目标提供保障。四是制定化解方案。首先,科学确定目标。根据已确定的问题症结,以事实为依据和现实为基础,按“遵循事物本质和内在运行规律、守住法律红线和维护道德标准”原则制定化解目标,并从人性的角度分析目标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和当事人对目标的接受意愿,确保目标相对公平合理且符合现实;其次,事情发展预判。预判是否精准是基于信息和思维的全面性。信息基本完整,采用向前展望和向后推理的方法预判事情发展趋向和结果,并识别出所有的风险点,从而做到整体上把握解纷过程的根本方向;若信息不全,不应盲目预判,以确定的化解目标与原则为中心,在解纷过程中做到应时而变、因势而动,才能达到目标;再次,全面梳理步骤。全面梳理“知情”和“知点”要素中分析所推断的当前面临的问题、存在的疑点、风险因素及来源、化解措施、风险应对策略等各项结论,理清具体实施步骤的顺序和应注意的事项,并以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其可行、可操作性和现实性,确保步骤和策略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最后,内控修正方案。按照预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有序推进,同时注重解纷过程中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并根据环境变化采用“PDCA”四步循环工作法(循环模式:信息收集与处理→分析判定→修正方案→实施)及时调整优化方案,确保问题解决的效果和质量。综上所述,按照“知规则”要素所制定的化解实施方案,既不违背法律和尊重社会主流文化的价值观、道德观,又符合当事人的认知,更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同时增强了解纷工作的公信力。

  “三知”思维框架是研究解纷思路的一个系统性的方法,强调了解纷者的综合知识、社会常识、逻辑思维、为人处事等全方位的能力培养,鼓励其从道德伦理、法治和价值观等多维度认识和理解矛盾纠纷,从而快速定位问题核心,认清矛盾纠纷本质、规律,减少解纷过程中的沟通成本,加强伦理性和人文关怀,增强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提高协议结果的社会适用性,达到提升工作质效的目的。因此,该框架对解纷者的综合素质而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方能适应复杂多变的解纷场景。

  信息1离婚理由:李四长期赌博导致夫妻感情关系破裂,双方当事人同意自愿离婚。双方诉求:双方当事人共有两子(老大10岁、老二9岁),因争取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一是房屋归属权问题:2013年双方当事人共同筹集17万元在县城C街道购置125平方米的小产权房(其中,双方当事人向各自亲朋好友借款共计11万元);二是现金分配问题:共有现金2.2万元;三是债务分配问题:李四于10年前向自家的亲朋好友借款购房所产生的债务5万元尚未偿还。}。

  2.当事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证据。信息1:县城125平方米的小产权房一套、现金2.2万元和债务5万元。分析:一是双方当事人均认同现有现金和债务,该证据予以采信;二是一般情况下,人们对“小产权房或违法建筑价格便宜但不受法律保护”有基本的认知,因此双方提供房屋所有权的有关证据的真实性有待查证。疑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通过法院或行政部门以及调解部门的渠道以默认或确认的方式认定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风险:小产权房不具有合法性。

  分析:一是A、B乡民风彪悍,可能说明当地民众性格刚烈、争强好胜、比较野蛮。二是两地民俗文化差异较大,但具体内容缺失,难以追寻思想源头,无法对当事人的思维、行为模式作出初步判断,造成所制定的化解实施方案和作出的决策未能有效融入当地民俗文化,直接影响持续有效沟通和在解纷过程中难以转变当事人思想观念,不利于解纷合意生成。疑问:“李四多次到张三的父母亲居住地骚扰”是否说明张三提出的诉求(见信息1)不符合A、B乡的民俗文化?风险:若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或在解纷过程中沟通不当造成理解歧义,易引发新的冲突或不可预料的后果。5.当事人基本情况。信息1、2和4:

  分析:一是推断双方当事人人文价值观、道德观是由少年时期受A、B乡老一辈灌输的传统民俗文化和成年时期直接感受C、D街道或在外务工所在地的民俗文化以及新时代观念的影响所融合而成,其观念具备多样性、包容性等特征;二是十年还债6万元,说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三是根据信息4,初步推断李四性格冲动易怒和做事偏激,调解或判决应注意防范风险。四是由社会常理可知,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亲应知晓各自子女的德行,或许对外维护形象和对内教育批评,但面临重大问题时优先维护孙子或外孙的利益,但案例中缺失该方面的信息。疑问:一是两个小孩近十年的抚养情况的有关信息缺失。小孩抚养情况存在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抚养;第二种情况是第三方(双方父母或者兄弟姊妹)抚养。二是李四采取过激的行动是个人行为还是受其父的指使?风险:一是根据信息2推断李四父亲可能存在抚养两个孙子的行为的事实,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后,不排除李四父亲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从而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二是李四性格问题是判决和调解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的来源。6.当事人诉求。信息1:

  分析:诉求的真实性、合理性有待佐证。若双方当事人真心实意想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则心甘情愿为其无偿付出,必然会在财产分割问题中适当让步;否则,双方当事人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目的是基于利益或源自各自父母所给予的压力所做出的决定。疑问:一是缺失经济收入方面的信息。双方当事人的收入能否满足孩子在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基本需求是解纷者所虑之事。二是双方当事人具体债务和所还购房款清单信息不清晰。信息1提示“2013年双方当事人向各自亲朋好友借款共计11万元用于购置小产权房”和“2023年李四于10年前向自家的亲朋好友借款购房所产生的债务5万元尚未偿还”,经分析后得出以下三种可能:第一种情况是张三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未经李四同意私自偿还张三亲朋好友的借款,且不认同剩余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张三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优先偿还张三亲朋好友的借款,现诉讼阶段就共同债务产生分歧;第三种情况是李四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现诉讼阶段就共同债务产生分歧。7.信息整理。

  第一步: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故应寻找双方当事人共同信任或认可的第三方(当事人的父母亲及兄弟姊妹等),邀请其参与此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二步,解纷者提出“以两个孩子的利益为中心”观点,争取第三方的认同和支持,同时获取双方当事人和第三方的信任;第三步,待形成“以两个孩子的利益为中心”的“利益共同体”后,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亲及亲朋好友(包含债权人)自觉维护两个孩子的利益,无形中瓦解旧的“利益共同体”和破解当事人的算计;第四步,若当事人未能自愿达成合意,新的“利益共同体”和A、B乡村民均会在道德、舆论等各方面给予双方施压,从而促使快速达成协议。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特点:婚姻纠纷具有私密性、反复性和隐蔽性等特点。治安纠纷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分析:一是“知情”要素分析中事件起因、发展过程分析合情合理;二是由治安纠纷的特点可知,该起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治安案件。风险因素及来源:一是由婚姻纠纷的特点可知,信息泄密因素是引发新的冲突并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其风险来源于参与解纷之人泄密或沟通不当;二是由“知情”要素分析中社会风俗、当事人基本情况分析的风险结论可知,李四是现阶段的风险因素,也是主要的风险来源,后续双方未达成合意或不服判决是风险因素和主要的风险来源之一。风险策略:一是从婚姻家庭矛盾源头入手方能化解有关风险;二是参与解纷之人应慎言慎行,特别注意信息保密;三是沟通过程中涉及私密问题时,应采用背靠背和一对一聊天的方式进行,以引导或心理暗示策略获取所需的信息,不应当面询问私密性的敏感问题或打破砂锅问到底,否则适得其反,进一步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冲突,增加自身安全风险。同时,获取有关私密信息的解纷者不应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2.法律法规条款、不成文法和当地政策

  涉及的法律条文: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得、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㈢由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㈠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与另一方相应的补偿;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由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小产权房的有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项目大多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未办理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相关核准手续,因此其产权状况存在争议,并且覆盖到土地性质等诸多错综复杂的层面。司法机关由于土地性质难以确定、产权归属无法明确等多种原因而选择不予受理,旨在规避司法裁决可能带来的对小产权房合法性的默式承认。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㈠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㈣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涉及的不成文法:一是习惯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婚姻习俗、生活习惯等,该案例中A、B乡和C、D街道民俗习惯等信息缺失;二是搜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子女支付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抚养费和双方当事人兄弟姐妹要求其支付侄儿女的抚养费、婚姻家庭案件中小产权房产权归属问题等有关判例。当地政策:婚姻家庭纠纷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由当地政策来管理,故不涉及当地政策。分析:一是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就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自愿同意以“两个孩子的利益为中心”原则进行分配所达成的协议,未涉及违法违规事项;从小产权房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不认同或默认小产权房或违法建筑的合法性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李四的过激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当地派出所未对其拘留或罚款,说明行为情节轻微和不排除李四懂法而精准“踩线”;二是一般情况下,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是当事人的父母亲及兄弟姊妹的法定义务,若李四父亲存在抚养两个孙子的行为的事实,根据法院有关判例,双方当事人应支付抚养费;三是A、B乡和C、D街道民俗习惯等信息缺失,待信息完善后再进一步分析。风险:一是双方当事人要求分割不具有合法性的小产权房或违法建筑;二是存在潜在风险,即当事人的父母亲及兄弟姊妹若存在抚养两个孩子的行为的事实,有权要求当事人支付抚养费;三是李四行事风格是后续解纷过程中或判决后的风险因素之一。应对策略:一是由“知情”要素分析所推断的结论可知,要从根源上解决所有问题,就必须合理处理小产权房或违法建筑分配问题,但不违法是解纷者坚守的底线,毫无疑问当事人与解纷者的观点形成对立,从而陷入僵局,故该案不适宜判决适合调解。要想打破僵局,化解风险,唯有在调解协议书中明确限制条款(限制条款: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房产所有权归属两个孩子,若房产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及责任和购房所欠债务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但司法机关、行政部门、调解部门等不认同小产权房或违法建筑的合法性。),方能促使各方达成合意。二是由“知情”要素分析所推断的结论三和四的应对措施可知,第三方与两个孩子形成新的“利益共同体”是解决抚养权和财产分配问题的前提条件,故抚养权归属应不违反一般法律原则和遵循A、B乡民俗文化并适当考虑第三方意见。三是佐证了解纷活动中存在诸多风险和“知情”要素分析所推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具有合理、可行、可操作性,故解纷过程中应加强风险管理。3.事件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县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

  部门职能职责简要概述:一是某县民族局婚姻登记科或股负责离婚相关事务;二是法院负责离婚诉讼案件;三是D街道派出所按地域管辖原则负责辖区内治安纠纷或案件;四是A和B乡司法所、妇联、政法部门等按属人原则负责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维稳等工作,D街道司法所、妇联、政法部门等按属事原则负责配合A和B乡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维稳等工作;五是某县妇联负责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工作,协调调度与跟踪督办A、B乡和D街道婚姻家庭纠纷;六是某县政法委(“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维稳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件或重大事件。工作流程:见下表。

  根据案例信息和“知情”要素分析所推断的结论以及结合工作流程图,作出如下合理推断:一是张三和李四及其亲朋好友内部协调处理、D街道派出所调处治安纠纷、县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分别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发展与演变的前期(矛盾爆发初期)、中期阶段(矛盾逐步升级)、后期阶段(矛盾激化上行),故D街道派出所必然了解案情的具体情况,并知晓该起案件属于复杂、特殊、高风险的重大婚姻家庭纠纷;二是A和B乡、D街道、县政法委、县妇联应知晓该案的有关情况,但有关信息缺失,不排除人为因素造成事态扩大,具体原因有待查证。

  核心:顺势而为。“三知”策略的三个维度为解纷者提供了全面审视矛盾纠纷化解思路研究的框架和工具。通过深入理解和运用“知情、知点、知规则”三个要素,能针对性的收集所需的信息,实现有效的持续沟通和增强当事人的信任感,做到更加精准地谋略布局和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且符合现实性的调解实施方案以及识别并应对潜在的风险。同时,随着矛盾纠纷多元化趋势加剧,化解难度俱增,“三知”策略将成为调解领域内不可或缺的解纷策略工具之一。

  故解纷世界中的事实是一种人为的构造,真相也是人基于事实的一种判断,也许真相与事实差距较大,这就是法律或大多人认可的事实与真实的事实也不一致的原因。民事纠纷中解纷之人对当事人和第三方所阐述的事实或真相不应盲目作出判断,应保持高度理智,在后续的解纷过程中逐一佐证,即使查出真相,也要特别注重沟通技巧,切勿因言语伤害当事人的自尊,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须知,调解不是判决,证据只是作为参考,而非以此来判定,化解纠纷才是解纷之人的目的,故在实践过程中切勿过度追求事实和真相,而应给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面子”,让其顺台阶而下才是解纷之人所虑之事。4 环境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是指通过推理可与事实结论联系起来的证据。环境证据反映了内部控制状况、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等,主要目的是可以证明案件背景、可以证明与争议待证事实有关的事实等。

  联想是由当前感知或思考的事物想起有关的另一事物,或者由头脑中想起的一件事物,又引起想到另一件事物。由于客观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各种知识也是相互联系的,因而在思维中,联想是一种基本的思维形式,是记忆的一种方法。联想,就是当人脑接受某一剌激时,浮现出与该刺激有关的事物形象的心理过程。一般来说,互相接近的事物、相反的事物、相似的事物之间容易产生联想。用联想来增强记忆是一种很常用的方法。记忆的一种主要机能就是在有关经验中建立联系,思维中的联想越活跃,经验的联系就越牢固。如能经常形成联想和运用联想,就可增强记忆的效果。联想是有规律可循的,联想的规律有接近律、类似律、对比律、因果律等,有接近联想、类似联想、对比联想、因果联想。《联想记忆法》,载,,最后访问时间:2025年2月12日。6 社会规则是指在特定社会或文化中,为了维护秩序、促进合作与公平,人们共同遵循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范。它包括法律规定、道德规范、纪律规章、风俗习惯、社交礼仪等。

  13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载,,最后访问时间:2025年3月2日。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载,,最后访问时间:2025年3月2日。

  14 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法理三种形式。习惯法是指国家虽认可其有法的效力,但未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它通常源于民间传统、道德观念、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共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判例法是指与制定法(成文法)相对应的以判例为基础。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法理是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简单来说,法理就是指法律的原理、观念和规范。

  百因必有果是一个古老的哲学概念,源自于印度佛教和印度教,是指任何事物发生的原因都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若存在这些因素,就一定会有相应的结果产生。这也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即通过分析和实验观察来找出一个事件的原因和结果。16 “知其事而不度其时则败,附其时而不失其称则成。形变不同,胡可专一。”这句话源自唐代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释义:仅仅知道事情本身却不懂得审时度势就会失败,顺应时势并采取与之相应的行动才能取得成功。形势千变万化,对策也就不可能一成不变。载员网 ,,最后访问时间:2025年03月24日。